加拿大政府在七年后废除日裔加拿大人拘留。

从 1942 年开始,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超过 22,000 名来自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日裔加拿大人(占日裔加拿大人总人口的 90% 以上)被强制迁移和拘禁,就发生了对日裔加拿大人的拘禁。大多数是出生时的加拿大公民。这一决定是在日本入侵英属香港和马来亚、袭击夏威夷珍珠港以及随后加拿大在二战期间对日本宣战之后做出的。这种强制搬迁使许多日裔加拿大人遭受政府强制宵禁和审讯,失去工作和财产,并被迫遣返日本。从 1941 年 12 月 7 日珍珠港袭击后不久到 1949 年,日裔加拿大人被剥夺了家园和企业,然后被送往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以及加拿大其他一些地区的拘留营和农场。在加拿大的拘留包括盗窃、扣押和出售属于这些被迫流离失所人口的财产,其中包括渔船、机动车辆、房屋、农场、企业和个人物品。在拘留期间,日裔加拿大人被迫使用强制出售所得来支付他们的基本需求。 1944 年 8 月,总理麦肯齐·金宣布将日裔加拿大人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内陆向东转移。官方政策规定,日裔加拿大人必须在战争结束后迁往落基山脉以东,否则将被驱逐到日本。到 1947 年,许多日裔加拿大人已获准豁免进入这个强制禁入区。然而,直到 1949 年 4 月 1 日,日裔加拿大人才获得行动自由,可以重新进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沿海的“保护区”。 1988 年 9 月 22 日,总理布赖恩·马尔罗尼(Brian Mulroney)发表道歉,加拿大政府在罗纳德·里根总统在拘留日裔美国人后在美国做出类似姿态一个月后,宣布了一项赔偿方案。被拘留的日裔加拿大人的一揽子计划包括向每个幸存的被拘留者支付 21,000 加元,以及为那些被驱逐到日本的人恢复加拿大公民身份。在马尔罗尼道歉之后,1988 年与日本加拿大救济基金会 (JCRF; 1988-2002) 一起制定了日本加拿大救济协议,以便为被拘留的受害者发放救济金,目的是资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