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和威尔士的 1972 年地方政府法案生效。

1972 年地方政府法案(c. 70)是英国议会的一项法案,于 1974 年 4 月 1 日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方政府进行了改革。它是希思政府通过的最重要的议会法案之一1970-74 年。

尽管在 1986 年废除了大都会县议会,但在许多地区,县和区议会都已被单一权力机构所取代,其两级大都市和非大都市县和区议会的模式今天在英格兰的大部分地区仍在使用自 1990 年代以来。在威尔士,该法案也建立了类似的县和区模式,但此后这些模式完全被单一权力体系所取代。

1973 年新当局进行了选举,在移交日期之前,他们一直充当“影子当局”。 4 月 12 日举行了县议会选举,5 月 10 日举行了都会区和威尔士区选举,6 月 7 日举行了非都会区议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