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条约在雅典签署,接纳十个新成员国加入欧盟。
2003 年加入条约是欧盟成员国与十个国家(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之间关于这些国家加入欧盟的协议(见 2004 年欧盟扩大)。同时,它改变了最初在尼斯条约中规定的一些要点。
该条约于 2003 年 4 月 16 日在希腊雅典签署,并于 2004 年 5 月 1 日生效,导致欧盟扩大至 10 个国家。
加入条约在雅典签署,接纳十个新成员国加入欧盟。
2003 年加入条约是欧盟成员国与十个国家(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之间关于这些国家加入欧盟的协议(见 2004 年欧盟扩大)。同时,它改变了最初在尼斯条约中规定的一些要点。
该条约于 2003 年 4 月 16 日在希腊雅典签署,并于 2004 年 5 月 1 日生效,导致欧盟扩大至 10 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