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条约》将比利时确立为一个王国,并保证其中立。

1839 年伦敦条约,也称为第一个伦敦条约、1839 年公约、分离条约、1839 年五重条约或第 XXIV 条条约,是 1839 年 4 月 19 日签署的条约。欧洲、荷兰联合王国和比利时王国。它是 1831 年荷兰拒绝签署的第十八条条约的直接后续,也是 1838-1839 年伦敦会议谈判的结果。根据该条约,欧洲列强承认并保证独立和比利时的中立地位,并确立了卢森堡德语区的完全独立。第七条要求比利时永远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