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通过了福雷克法案,赋予波多黎各有限的自治权。

Foraker 法案,Pub.L. 56191, 31 统计。第 77 号法案于 1900 年 4 月 12 日颁布,正式名称为 1900 年组织法,是美国联邦法律,在波多黎各岛上建立了平民(尽管是有限的民众)政府,波多黎各岛最近成为美国的属地美西战争的结果。 Foraker 法案第七节也确立了波多黎各公民身份。威廉·麦金莱总统于 1900 年 4 月 12 日签署了该法案,并以其发起人俄亥俄州参议员约瑟夫·B·福莱克 (Joseph B. Foraker) 的名字命名为福莱克法案。其主要作者已被确定为战争部长伊利胡鲁特。新政府有一名州长和一个由美国总统任命的 11 人执行委员会、一个由 35 名民选议员组成的众议院、一个最高司法制度法院和一个美国地方法院,以及一名无投票权的国会常驻专员。执行委员会全部任命:五人从波多黎各居民中选出,其余来自最高内阁职位,包括司法部长和首席行政官警察(也由总统任命)。还任命了岛屿最高法院。此外,美国的所有联邦法律都将在该岛生效。根据 Foraker 法案,该岛的第一任民事州长是查尔斯 H. 艾伦,他于 1900 年 5 月 1 日在波多黎各圣胡安就职。该法律于 1917 年被 JonesShafroth 法案取代。

美国国会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它是两院制的,由下半身为众议院和上半身为参议院组成。国会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会大厦举行会议。参议员和众议员均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但参议院的空缺可由州长任命填补。国会有 535 名投票成员:100 名参议员和 435 名代表。美国副总统只有在参议员平分的情况下才能在参议院投票。众议院有六名无投票权的议员。目前,国会每届任期两年,从隔年一月开始。选举在每个偶数年的选举日举行。众议院议员由国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1929 年的《重新分配法案》规定,他们在单一成员选区或选区中由得票最多者选举产生,并且国会选区每十年使用美国人口普查结果按人口分配给各州,前提是每个州都有至少一名国会代表。每位参议员都是在本州选举产生的,任期六年,任期交错,因此每两年约有三分之一的参议院议员参加选举。每个州,无论人口或大小,都有两名参议员,因此目前,50 个州有 100 名参议员。

美国宪法第一条要求国会议员必须年满 25 岁(众议院)或至少 30 岁(参议院),已成为美国公民七年(众议院)或九年(参议院)年,并成为他们所代表的州的居民。两院议员可无限次竞选连任。

国会由美国宪法创立,于 1789 年首次召开会议,取代了联邦国会的立法职能。尽管没有法律规定,但实际上自 19 世纪以来,国会议员通常隶属于两大政党之一,即民主党或共和党,很少有第三方或无党派的独立人士。在后者的情况下,不隶属于政党并不意味着这些成员无法与政党成员进行核心会议。成员也可以随时更换政党,尽管这种情况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