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总督埃尔金勋爵签署了叛乱损失法案,激怒了蒙特利尔的英国民众并引发了蒙特利尔骚乱。

蒙特利尔议会大厦被烧毁是加拿大联邦前历史上的一件重要事件,发生在 1849 年 4 月 25 日晚上,地点在当时的加拿大省省会蒙特利尔。这被认为是加拿大民主传统发展的关键时刻,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时的加拿大联合省联合总理路易斯-伊波利特·拉方丹爵士和罗伯特·鲍德温如何处理此事。

在立法议会成员开会时,保守党暴徒烧毁了作为立法议会和加拿大议会所在地的圣安妮市场大楼,以抗议反叛损失法案。英属北美各地都发生了抗议活动。这一集的特点是联邦前加拿大社会在加拿大是大英帝国的北美附属物还是新生的主权国家方面存在分歧。

1837 年和 1838 年,加拿大遭受了经济萧条的打击,部分原因是异常恶劣的天气和美国和欧洲的银行危机。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现分别为加拿大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一些加拿大人利用恶劣的经济环境要求政治变革。 1837 年的叛乱首先发生在下加拿大,然后是上加拿大。在达勒姆勋爵的报告之后,叛乱发生了政治改革。

叛乱的许多主要领导人将在发展独立的加拿大的政治和哲学基础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在 1867 年 7 月 1 日取得了成果。叛乱损失法案旨在为前叛乱分子提供大赦(允许他们返回加拿大),并赔偿因叛乱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上加拿大,只有那些没有被判犯有叛乱罪的人才得到赔偿。达勒姆勋爵特赦了参与第一次叛乱的人,但没有赦免参与第二次叛乱的人。暴乱者希望赔偿金只发给忠诚的法裔和英裔加拿大人。叛乱损失法案将资金从保皇派手中转移到许多引起叛乱的人身上。该法案由立法议会中的大多数人通过,并且在加拿大东部和西部的大多数人口中仍然不受欢迎,因为他们的税款流向了叛乱分子。蒙特利尔的人决定使用暴力来表达他们的反对。这是大英帝国和英联邦历史上唯一一次公民烧毁议会大楼以示抗议。议会大楼在大量暴民暴力中被摧毁,议会图书馆中保存的宝贵历史记录也永远丢失了。

尽管暴徒犯下了紧张的局势和令人遗憾的社会文化罪行,拉方丹仍谨慎行事,击退了从他的窗户开枪的武装暴徒,并在行动中保持克制和决心。被监禁的暴徒成员在被捕后不久就被保释,并成立了一支维持和平的特别警察部队。尽管公众担心这可能对改革运动造成沉重打击,但拉方丹不顾反对,坚持不懈,并将继续发挥他的作用,发展加拿大联邦制和平、秩序和良好政府的信条。十年之内,公众舆论在主权加拿大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压倒性的转变。

加拿大总督(法语:gouverneure générale du Canada)是加拿大君主的联邦副代表,现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是加拿大和其他 14 个英联邦国家的国家元首,但她居住在她最古老、人口最多的国家英国。女王根据加拿大总理的建议,任命一名总督以女王的名义管理加拿大政府,履行她的大部分宪法和礼仪职责。该委员会的任期是无限期的——被称为为女王陛下服务——尽管五年是通常的时间长度。自 1959 年以来,在说英语和说法语的官员之间交替也成为传统——尽管最近的许多总督都是双语的。

该办公室始于 17 世纪,当时法国王室任命加拿大殖民地总督。在英国征服该殖民地之后,英国君主从 1763 年起任命了魁北克省(后来的加拿大人)的州长。因此,该办公室与皇冠一样,是加拿大最古老的连续定居者机构。当前版本的办公室随着加拿大联邦和 1867 年英属北美法案的通过而出现,该法案将总督的角色定义为“代表加拿大政府并以女王的名义,以任何方式他被指定的头衔”。尽管该职位最初仍代表英国政府(即英国议会中的君主),但该职位逐渐加拿大化,直到 1931 年《威斯敏斯特法令》通过并建立了一个独立且独特的加拿大君主制,总督成为独立和独特的加拿大君主,即加拿大议会中的君主的直接个人代表。在加拿大逐渐独立的过程中,总督的角色承担了额外的责任。例如,1904 年《民兵法》允许总督使用加拿大民兵总司令的头衔,而总司令仍属于君主,1927 年首次正式国际访问由总督作出。最后,在 1947 年,乔治六世国王颁发了专利证书,允许总督代表他或她行使几乎所有君主的权力。因此,君主的日常职责由总督执行,尽管从法律上讲,总督与君主的宪法地位不同;该办公室本身并不独立拥有王室特权的任何权力。根据 1982 年宪法法案,任何影响王室(包括总督办公室)的宪法修正案都需要得到各省立法机构以及加拿大议会的一致同意。

第 30 任和现任总督是玛丽·西蒙,她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宣誓就职。西蒙是魁北克努纳维克的因纽克人领袖,是第一位担任该职位的原住民。她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被提名接替于 1 月辞职的朱莉·帕耶特;加拿大首席大法官理查德瓦格纳在此期间曾担任加拿大政府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