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J. Brennan, Jr.,美国上校和美国最高法院副法官(1997 年逝世)

小威廉·约瑟夫·布伦南(William Joseph Brennan Jr.,1906 年 4 月 25 日 - 1997 年 7 月 24 日)是美国律师和法学家,1956 年至 1990 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副法官。他是最高法院任期第七长的法官法院历史,并以作为法院自由派领袖而闻名。布伦南出生于新泽西州纽瓦克,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经济学,然后就读于哈佛法学院。他在新泽西州进入私人律师事务所,并在二战期间在美国陆军服役。他于 1951 年被任命为新泽西州最高法院法官。 1956 年总统大选前不久,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利用休会期任命布伦南为最高法院法官。次年,布伦南赢得了参议院的确认。他一直留在球场上,直到 1990 年退休,大卫·苏特继任。

在最高法院,布伦南以其直言不讳的进步观点而闻名,包括反对死刑和支持堕胎权和同性恋权利。他撰写了几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意见,包括 Baker v. Carr (1962),确定立法区的分配是一个可审理的问题,Eisenstadt v. Baird,它为未婚者提供避孕措施,并帮助巩固了性革命,以及 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1964),要求在公职人员提起的诽谤诉讼中存在“实际恶意”。

由于他能够形成各种广泛的意见并在许多案件中“讨价还价”,因此他被认为是法院最有影响力的成员之一。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称布伦南“可能是 [20 世纪] 最有影响力的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