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暂停了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听);来自中世纪拉丁语,字面意思是“你拥有身体”;在法律上:“[我们,法院,命令] 你拥有 [被带到我们面前的被拘留者的]”)是法律上的追索权,一个人可以通过它向法院报告非法拘留或监禁,并要求法院命令该人的监护人(通常是监狱官员)将囚犯带上法庭,以确定拘留是否合法。人身保护令状在 18 世纪被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描述为“适用于各种非法拘禁的伟大而有效的令状”。这是具有法院命令效力的传票;它是写给监护人(例如监狱官员)的,要求将一名囚犯带到法庭,并要求监护人出示授权证明,以便法庭确定监护人是否具有拘留囚犯的合法权力。如果保管人的行为超出其权限,则必须释放囚犯。任何囚犯或代表他们行事的其他人都可以向法院或法官请求人身保护令。囚犯以外的人寻求令状的一个原因是被拘留者可能被单独监禁。大多数大陆法系司法管辖区为非法拘留者提供类似的补救措施,但这并不总是被称为人身保护令。例如,在一些西班牙语国家,非法监禁的等效补救措施是 amparo de libertad(“保护自由”)。

人身保护令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是权利令状,但它当然不是令状。从技术上讲,这只是一种程序性补救措施;它是对法律禁止的任何拘留的保证,但不一定保护其他权利,例如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因此,如果法律允许强制实施诸如未经审判的拘禁,那么人身保护令可能不是一种有用的补救措施。在一些国家,令状以战争或紧急状态为借口被暂时或永久中止,例如美国内战期间的亚伯拉罕·林肯(参见《人身保护令中止法案》(1863 年))。尽管如此,人身保护令长期以来一直被誉为保护主体自由的最有效保障。法学家阿尔伯特·维恩·戴西(Albert Venn Dicey)写道,英国人身保护令法“没有宣布任何原则,也没有定义任何权利,但出于实际目的,它们值得一百条保障个人自由的宪法条款”。人身保护令是所谓的“特别”、“普通法”或“特权令状”,历史上由英国法院以君主的名​​义发布,以控制王国内的下级法院和公共当局。其他此类特权令中最常见的是 quo warno、prohibito、mandamus、procedendo 和 certiorari。此类请愿的正当程序不仅仅是民事或刑事程序,因为它们包含了无权推定。作为被告的官员必须证明他们有权做或不做某事。否则,法院必须为请愿人做出决定,请愿人可以是任何人,而不仅仅是利害关系人。这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动议不同,在该动议中,动议人必须有资格并承担举证责任。

美国总统(POTUS)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统领导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

自 1789 年总统办公室成立以来,总统的权力已大幅增长。虽然总统权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退,但自 20 世纪初以来,总统职位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在当代,总统也被视为世界上最有权势的政治人物之一,是仅存的全球超级大国的领导人。作为名义GDP最大的经济体国家的领导人,总统拥有显着的国内和国际硬实力和软实力。

宪法第二条确立了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并将行政权授予总统。权力包括执行和执行联邦法律以及任命联邦行政、外交、监管和司法官员的责任。根据授权总统任命和接待大使并与外国势力缔结条约的宪法规定,以及国会随后颁布的法律,现代总统对执行美国外交政策负有主要责任。该角色包括负责指挥世界上最昂贵的军队,该军队拥有第二大核武库。

总统还在联邦立法和国内政策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作为制衡制度的一部分,宪法第一条第 7 节赋予总统签署或否决联邦立法的权力。由于现代总统通常也被视为其政党的领导人,因此总统选举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重大政策制定,总统在向通常在选举上依赖总统的国会议员宣传其政策优先事项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近几十年来,总统也越来越多地利用行政命令、机构条例和司法任命来制定国内政策。

总统与副总统一起通过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根据二十二次修正案,1951年批准,没有选举两项总统术语的人可能会选择三分之一。此外,已有九位副总统因总统任期内死亡或辞职而成为总统。总共有 45 人在 58 个完整的四年任期内担任 46 位总统。乔·拜登是美国第 46 任和现任总统,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