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埃尔斯沃思,美国律师和政治家,美国第三任首席大法官(卒于 1807 年)

奥利弗·埃尔斯沃思(Oliver Ellsworth,1745 年 4 月 29 日 - 1807 年 11 月 26 日)是美国律师、法官、政治家和外交官。他是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康涅狄格州的美国参议员,美国第三任首席大法官。此外,埃尔斯沃思在 1796 年的总统选举中获得了 11 张选举人票。

埃尔斯沃思出生于康涅狄格州温莎,曾就读于新泽西学院,在那里他帮助创立了美国辉格-Cliosophic Society。 1777 年,他成为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县的州检察官,并被选为大陆会议的代表,在美国独立战争的剩余时间里任职。他在 1780 年代担任州法官,并被选为 1787 年费城会议的代表,该会议制定了美国宪法。在大会上,埃尔斯沃斯在人口较多的州和人口较少的州之间促成康涅狄格妥协方面发挥了作用。他还曾在起草宪法初稿的细节委员会任职,但他在签署文件之前就离开了大会。

His influence helped ensure that Connecticut ratified the Constitution, and he was elected as one of Connecticut's inaugural pair of Senators, serving from 1789 to 1796. He was the chief author of the Judiciary Act of 1789, which shaped the federal judiciary of the United States并确立了最高法院推翻州最高法院违反美国宪法的裁决的权力。埃尔斯沃思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重要参议院盟友,并与联邦党保持一致。他领导参议院通过了 1790 年《资金法案》和 1791 年银行法案等汉密尔顿主义提案。他还主张支持美国权利法案和杰伊条约。

1796 年,在参议院拒绝提名约翰·拉特利奇担任首席大法官后,乔治·华盛顿总统提名埃尔斯沃思担任该职位。埃尔斯沃思得到参议院的一致认可,并一直任职到 1800 年,当时他因健康状况不佳而辞职。很少有案件在埃尔斯沃思法院审理,人们主要记住他是因为他不鼓励以前的逐字意见写作做法。从 1799 年到 1800 年,他同时担任法国特使,签署了 1800 年公约,以解决准战争的敌对行动。约翰·马歇尔继任首席大法官。随后,他在康涅狄格州州长委员会任职,直到 1807 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