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 1800 年联合法案,将大不列颠王国和爱尔兰王国合并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1800 年联合法案(有时被错误地称为单一的“1801 年联合法案”)是联合大不列颠王国和爱尔兰王国的大不列颠议会和爱尔兰议会的平行法案(以前以个人名义联盟)创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该法案于 1801 年 1 月 1 日生效,合并后的联合王国议会于 1801 年 1 月 22 日举行了第一次会议。

这两项法案在联合王国仍然有效,但有一些修正案和一些条款已被废除,但在爱尔兰已被全部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