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过了 1937 年的《大麻税法》,其效果是使大麻及其所有副产品非法。

1937 年大麻税法,Pub.L. 75–238, 50 统计。 551 号法案于 1937 年 8 月 2 日颁布,是一项对大麻销售征税的美国法案。 HR 6385 法案由 Harry Anslinger 起草,并由北卡罗来纳州众议员 Robert L. Doughton 于 1937 年 4 月 14 日提出。第七十五届美国国会于 4 月 27 日、28 日、29 日、30 日和 5 月 4 日举行了听证会, 1937 年。在国会听证会确认后,HR 6385 法案被重新起草为 HR 6906 并与众议院报告 792 一起引入。该法案现在通常被称为,使用现代拼写,作为 1937 年大麻税法。该法案于 1969 年在 Leary 诉美国案中被推翻,并于次年被国会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