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通信委员会废除了要求广播和电视台“公平地”呈现有争议的问题的公平原则。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于 1949 年推出的公平原则是一项政策,要求广播许可证持有人既要提出具有公共重要性的有争议的问题,又要以公平反映不同观点的方式这样做。 1987 年,FCC 废除了公平原则,促使一些人敦促通过委员会政策或国会立法重新引入公平原则。然而,后来 FCC 于 2011 年 8 月从《联邦公报》中删除了实施该政策的规则。公平原则有两个基本要素:它要求广播公司将一些广播时间用于讨论有争议的公共利益问题,并传播不同的观点关于那些事项。电台在如何提供对比意见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度:可以通过新闻片段、公共事务节目或社论来完成。该学说不需要相同的时间来表达对立的观点,而是要求提出不同的观点。这项 FCC 规则的消亡被认为是美国政党两极分化程度上升的一个促成因素。虽然该学说的最初目的是确保观众能够接触到不同的观点,但两者都使用了它肯尼迪和后来的约翰逊政府打击在谈话电台上运作的政治对手。 1969 年,美国最高法院在 Red Lion Broadcasting Co. v. FCC 案中支持 FCC 在频道受限的情况下执行公平原则的一般权利。但是,法院并未裁定 FCC 有义务这样做。法院推断,广播频谱的稀缺性限制了获取电波的机会,因此需要该原则。

公平原则与仍然存在的平等时间规则不同。公平原则处理有争议的问题的讨论,而平等时间规则只处理政治候选人。

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监管美国各地通过无线电、电视、有线、卫星和电缆进行的通信。 FCC 对宽带接入、公平竞争、无线电频率使用、媒体责任、公共安全和国土安全等领域拥有管辖权。FCC 由 1934 年的《通信法》成立,以取代联邦无线电委员会的无线电监管职能。 FCC 接管了州际商务委员会的有线通信监管。 FCC 的法定管辖范围涵盖 50 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国领土。 FCC 还为北美其他国家的类似通信机构提供不同程度的合作、监督和领导。 FCC 的资金完全来自监管费用。它的 2022 财年预算估计为 3.88 亿美元。截至 2020 年 7 月,它拥有 1,482 名联邦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