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国旗首次在 Pikk Hermann 上升起。
Pikk Hermann或Tall Hermann(德语:Langer Hermann)是Toompea城堡的塔楼,位于爱沙尼亚首都塔林的Toompea山上。第一部分建于 136070 年。它在 16 世纪重建(高度达到 45.6 米(150 英尺))。一个有 215 级台阶的楼梯通向塔顶。该塔由十个内部楼层和顶部的观景台组成。
Pikk Hermann 塔位于爱沙尼亚议会大楼旁边,塔顶海拔 95 米(312 英尺)的旗帜是政府的标志之一。
国旗尺寸为 191 厘米(75 英寸)乘 300 厘米(120 英寸),在日出时(但不早于 7 点)升起并奏国歌,在日落时降下(但不晚上 10 点以后)。当它被降低时,会听到歌曲“Mu isamaa on minu arm”(我的祖国是我的爱)。爱沙尼亚独立后,1918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3 点钟,国旗第一次升到皮克赫尔曼山顶。后来占领爱沙尼亚的苏联军队在 1940 年夏天从塔上降下旗帜,后来用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旗帜取而代之。原来的旗帜于 1989 年 2 月 24 日在塔上升起。
爱沙尼亚国旗(爱沙尼亚语:Eesti riigilipp)是三色旗,具有蓝色(顶部)、黑色和白色三个相等的水平条纹。正常尺寸为 105 x 165 厘米(41 英寸 × 65 英寸)。在爱沙尼亚语中,它通俗地称为“sinimustvalge”(lit. '“blue-black-white”'),以乐队的颜色命名。
1918 年该国获得独立时,三色旗已被广泛用作爱沙尼亚和爱沙尼亚人的象征。正式于 1922 年 7 月 16 日获得正式国旗的地位。直到 1940 年 6 月,三色旗一直被用作国旗。苏联入侵并占领了爱沙尼亚。 1940年8月苏联吞并爱沙尼亚后,使用民族三色及其蓝、黑、白三色组合在苏联被禁止并受到法律制裁。国旗从 1940 年到 1991 年一直被爱沙尼亚流亡政府、外交部门和世界各地的爱沙尼亚侨民使用。
1988年10月,爱沙尼亚当局再次正式允许使用蓝黑白旗。 1989 年 2 月 23 日晚上,苏联国旗从 Toompea 城堡的 Pikk Hermann 塔上永久取下。第二天早上,即 2 月 24 日,在爱沙尼亚独立宣言(1918 年)发表 70 周年之际,它被国家蓝黑白色国旗取代。爱沙尼亚政府于 1990 年 8 月 7 日正式重新采用国旗,比该国全面恢复独立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