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第二次会议:正式撤销将犹太人驱逐出西班牙的法令。

阿罕布拉法令(也称为驱逐法令;西班牙语:Decreto de la Alhambra,Edicto de Granada)是 1492 年 3 月 31 日由西班牙天主教君主(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和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联合发布的法令下令在当年 7 月 31 日之前从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的王冠及其领土和属地驱逐执业犹太人。主要目的是消除信奉犹太人对西班牙大量的前犹太皈依者新基督徒人口的影响,以确保后者及其后代不会回归犹太教。由于 1391 年发生的宗教迫害和大屠杀,西班牙一半以上的犹太人已经皈依。由于持续的袭击,到 1415 年又有大约 50,000 人皈依。剩下的更多人选择皈依以避免被驱逐。由于阿罕布拉法令和驱逐前几年的迫害,西班牙估计有 300,000 名犹太裔人口,共有超过 200,000 人皈依天主教以留在西班牙,还有 40,000 至 100,000 人仍然是犹太人并被驱逐.数量不详的被驱逐者最终屈服于流放生活的压力,远离西班牙的前犹太亲属和网络,因此皈依天主教,被允许在驱逐后的几年内返回。:17法令是正式的和象征性的1968 年 12 月 16 日,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之后被撤销。这是在犹太人在西班牙公开信奉他们的宗教之后整整一个世纪,根据西班牙的宗教自由法,犹太教堂再次成为合法的礼拜场所。

1924 年,普里莫·德·里维拉 (Primo de Rivera) 政权授予部分西班牙裔犹太侨民西班牙公民身份,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从中受益。 2015 年,西班牙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申请的犹太后裔拥有双重国籍,以“补偿该国过去的可耻事件”。因此,能够证明自己是那些因阿尔罕布拉法令而被驱逐出西班牙的犹太人的后裔的塞法迪犹太人将“成为西班牙人,而无需离开家或放弃目前的国籍”。西班牙法律于 2019 年到期,不再允许基于西班牙家庭遗产的新西班牙公民申请。不过,流亡伊比利亚半岛的犹太人后裔仍可申请葡萄牙国籍。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俗称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或梵蒂冈二世,是罗马天主教会的第 21 次大公会议。

理事会在 1962 年至 1965 年的四年中每年的秋季,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举行了四次会议(或会议),每次持续 8 至 12 周。从夏季开始,理事会的筹备工作历时三年1959 年至 1962 年秋季。理事会于 1962 年 10 月 11 日由约翰二十三世(教皇在筹备和第一届会议期间)开幕,并于 1965 年 12 月 8 日由保罗六世(教皇在最后三届会议期间,在约翰二十三世于 1963 年 6 月 3 日逝世)。

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召集理事会,因为他认为教会需要“更新”(意大利语:aggiornamento)。为了在日益世俗化的世界中与 20 世纪的人们建立联系,需要改进教会的一些实践,并且需要以一种对他们来说似乎相关和易于理解的方式来呈现它的教义。许多安理会参与者对此表示同情,而其他人则认为几乎不需要改变,并拒绝朝这个方向努力。但对 aggiornamento 的支持战胜了对变革的抵制,因此理事会产生的 16 份权威文件提出了教义和实践的重大发展:对礼仪的广泛改革,对教会、启示和神学的更新。平信徒,教会与世界之间关系、普世主义、非基督教宗教和宗教自由的新方法。

John W. O'Malley 称这次会议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