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1882 年法案的废除和马格努森法案的引入,所有中国人再次被允许成为美国公民。
《排华法案》是美国总统切斯特·亚瑟于 1882 年 5 月 6 日签署的一项联邦法律,禁止所有华工移民。在 1875 年禁止中国妇女移民美国的早期 Page Act 的基础上,《排华法案》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实施的法律,旨在防止特定种族或民族群体的所有成员进入美国。移民到美国。
在该法通过之前,反华情绪和反华暴力行为日益高涨,以及针对中国移民的各种政策。该法案遵循 1880 年的《安吉尔条约》,这是对 1868 年中美伯林盖姆条约的一系列修订,允许美国暂停中国移民。该法案最初打算持续 10 年,但在 1892 年通过《吉尔里法案》进行了更新和加强,并于 1902 年成为永久性法案。这些法律试图在 10 年内阻止所有中国移民进入美国,但外交官、教师除外、学生、商人和旅行者。他们被广泛规避。 1943 年 12 月 17 日,马格努森法案废除了排斥,该法案每年允许 105 名中国人进入。后来,随着 1952 年《移民和国籍法》的通过,中国移民增加了,该法废除了直接的种族障碍,后来又通过了 1965 年的《移民和国籍法》,该法废除了国家起源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