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hard Goetz 在纽约曼哈顿区的一列特快列车上射杀了四名潜在的抢劫犯。
1984 年 12 月 22 日,伯恩哈德·格茨 (Bernhard Goetz) 在曼哈顿的纽约地铁列车上开枪打死了四名据称试图抢劫他的年轻人。九天后,格茨向警方自首,并被指控谋杀未遂、袭击、鲁莽危害、和几项枪支犯罪。最初,Goetz 被大多数人视为受害者,也被一些人视为义务警员,他得到了广泛的公众认可和支持。一个大陪审团拒绝以更严重的罪名起诉格茨,只对持有枪支犯罪进行投票。然而,由于检方后来公布的声明和据称该事件的破坏性细节,公众对 Goetz 的看法动摇了。格茨随后被第二个大陪审团以更严重的罪名重新起诉。在后来的陪审团审判中,他被判犯有一项携带无牌枪支的罪名,为此他服刑八个月,一年徒刑。 1996 年,Goetz 枪击案中的其中一名 Darrell Cabey 因受伤而导致截瘫和脑损伤,他获得了对 Goetz 的 4300 万美元的民事判决。这一事件在美国主要城市引发了一场关于犯罪的全国性辩论。基于 Cabey 被枪杀一次或两次的自卫的法律限制,以及公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依靠警察来确保他们的安全。 Goetz 被纽约媒体称为“地铁警戒员”,象征着纽约人对 1980 年代高犯罪率的不满。他在媒体和舆论中受到褒奖和诋毁。该事件被认为是打击城市犯罪和混乱的风潮运动的一个促成因素,以及成功的全国步枪协会运动放松了对隐蔽携带枪支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