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ussuud Efendi,奥斯曼帝国律师和法学家(卒于 1574 年)

Ebussuud Efendi(土耳其语:Mehmed Ebüssuûd Efendi,1490 年 12 月 30 日 - 1574 年 8 月 23 日)是哈纳菲·马图里迪奥斯曼帝国法学家和古兰经注释家。他也被称为“El-İmâdî”,因为他的家人来自 Iskilip 附近的一个村庄 Imâd。Ebussuud 是 Iskilipli Sheikh Muhiddin Muhammad Efendi 的儿子。在 1530 年代,Ebussuud 在布尔萨、伊斯坦布尔和鲁米利亚担任法官,在那里他使当地法律符合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法)。 1545 年,苏丹苏莱曼大帝将他提升为伊斯兰谢赫——最高法官和最高官员——埃布苏德一直担任这一职务,直到他去世,并将其带到了权力的顶峰。他与苏丹密切合作,发表司法意见,使苏莱曼杀害雅兹迪人和他的继任者塞利姆对塞浦路斯的袭击合法化。 Ebussuud 还发布了教令,将 Qizilbash 标记为“异端”,无论他们生活在伊朗还是奥斯曼帝国的土地上,并宣布杀死他们将被视为值得称赞,而不是仅仅根据法律允许。与苏莱曼一起, “立法者”,Ebussuud 重组了奥斯曼帝国的法理学并将其置于更严格的政府控制之下,创建了一个将伊斯兰教法和奥斯曼行政法典 (qānūn) 结合起来的法律框架。虽然先前流行的观点认为法官可以自由解释伊斯兰教法,即使是统治者也必须遵守的法律,但 Ebussuud 建立了一个框架,其中司法权来自苏丹,并迫使法官遵循苏丹的 qānūn-nāmes, “法律信件”,在他们的法律应用。除了他的司法改革,Ebussuud 还因为他发布的各种各样的法特瓦而被人们铭记。他的观点允许卡拉格兹演奏和喝咖啡,这在当时是一件新鲜事,尤其受到赞誉。公元 1545 年至 1574 年间,他是伊斯坦布尔的穆夫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