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在纽约市成立了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协会,以保护其成员的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

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协会 (ASCAP) () 是一个美国非营利表演权组织 (PRO),它集体将其成员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授予场地、广播公司和数字媒体流媒体服务。ASCAP 从 ASCAP 成员创作的音乐的用户那里收取许可费,然后将其作为版税分发给其成员。实际上,这种安排是一种妥协的产物:播放歌曲时,用户不必直接向版权持有者付费,音乐创作者也不必为使用歌曲向广播电台收费。

2021 年,ASCAP 的收入超过 13.35 亿美元,并向其成员分配了 12.54 亿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 ASCAP 成员包括超过 850,000 名词曲作者、作曲家和音乐出版商,注册作品超过 1600 万件。

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它赋予其所有者复制和分发创意作品的专有权,通常在有限的时间内。创意作品可以是文学、艺术、教育或音乐形式。版权旨在保护以创意作品形式表达的想法的原始表达,而不是想法本身。版权受到基于公共利益考虑的限制,例如美国的合理使用原则。

一些司法管辖区要求以有形形式“修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它通常在多个作者之间共享,每个作者都拥有一组使用或许可该作品的权利,他们通常被称为权利所有者。这些权利通常包括复制、对衍生作品的控制、分发、公开表演和归属等精神权利。版权可以由公法授予,在这种情况下被视为“领土权利”。这意味着某个州的法律授予的版权不会超出该特定司法管辖区的范围。此类版权因国家/地区而异;许多国家,有时是一大群国家,已经与其他国家就作品“跨越”国界或国家权利不一致时适用的程序达成了协议。通常,版权的公法有效期在创作者之后 50 到 100 年到期死亡,取决于司法管辖区。一些国家要求某些版权手续来确立版权,而另一些国家则承认任何已完成作品的版权,无需正式注册。当作品的版权到期时,它就进入了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