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荷兰签署了威斯敏斯特条约,结束了第三次英荷战争。该协议的一项条款将荷兰的新阿姆斯特丹殖民地转移到英国,并将其更名为纽约。

1674 年的威斯敏斯特条约是结束第三次英荷战争的和平条约。该条约由荷兰共和国和英格兰王国签署,规定将新荷兰(现纽约)的殖民地归还给英格兰,并续签了 1667 年的布雷达条约。该条约还规定了一个混合委员会来监管商业,特别是在东印度群岛。

1674 年 2 月 19 日旧式(1674 年 2 月 9 日新式)由英格兰查理二世签署,并于 1674 年 3 月 5 日由荷兰总督批准。英格兰被迫签署该条约,因为议会不允许更多资金在战争中度过,并意识到了秘密的多佛条约,其中查尔斯向法国路易十四承诺在适当的时候皈依天主教。英国人对荷兰袭击者设法俘获的英国船只多于反之亦然以及新阿姆斯特丹于 1673 年被荷兰人重新夺回的意外事实感到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