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利略伽利莱被罗马天主教会正式禁止教授或捍卫地球围绕太阳运行的观点。

伽利略事件(意大利语:il processo a Galileo Galilei)开始于 1610 年左右,并以 1633 年罗马天主教宗教法庭对伽利略·伽利莱的审判和谴责而告终。伽利略因支持日心说而被起诉,这是一种天文模型,其中地球和行星围绕着位于宇宙中心的太阳旋转。

1610 年,伽利略发表了他的《Sidereus Nuncius》(星空信使),描述了他用新望远镜进行的令人惊讶的观测,其中包括木星的伽利略卫星。凭借这些观察和随后的其他观察,例如金星的相位,他促进了 1543 年在 D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 上发表的尼古拉·哥白尼的日心说。伽利略的发现遭到了天主教会内部的反对,1616 年宗教裁判所宣布日心说是“正式的异端”。伽利略继续在 1616 年提出潮汐理论,在 1619 年提出彗星理论。他认为潮汐是地球运动的证据。

1632 年,伽利略发表了他的《关于两个主要世界系统的对话》,为日心说辩护,并广受欢迎。作为对神学、天文学和哲学日益激烈的争论的回应,罗马宗教裁判所于 1633 年审判了伽利略,认定他“强烈怀疑他有异端”,并判处他软禁,直到 1642 年去世。当时,日心说书籍被被禁止,伽利略被命令在审判后放弃持有、教授或捍卫日心说思想。教皇乌尔班八世原本是伽利略的赞助人,并允许他发表哥白尼理论,只要他把它当作一个假设,但在 1632 年出版后,赞助就被取消了。事件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