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在南卡罗来纳州,工厂、磨坊和矿山工人的最低工作年龄从十二岁提高到十四岁。

工作年龄是人们通常从事有偿或无偿工作的年龄范围。它通常位于青春期和退休年龄之间。

在大多数国家,人们都有合法工作的最低年龄。

童工是指通过任何形式的工作剥削儿童,剥夺儿童的童年,干扰他们正常上学的能力,并在精神、身体、社会和道德上有害。全世界的立法都禁止这种剥削,尽管这些法律并未将儿童的所有工作都视为童工;例外情况包括儿童艺术家的工作、家庭责任、监督培训,以及阿米什儿童以及美洲土著儿童从事的某些形式的儿童工作。童工在历史上以不同程度存在。在 19 世纪和 20 世纪初,许多来自贫困家庭的 5-14 岁儿童在西方国家及其殖民地工作。这些孩子主要从事农业、家庭装配作业、工厂、采矿和新闻男孩等服务业——有些人上夜班持续 12 小时。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学校的普及和童工法的通过,童工的发生率下降。在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大约四分之一的儿童从事童工,其中数量最多(29% ) 生活在撒哈拉以南非洲。 2017 年,四个非洲国家(马里、贝宁、乍得和几内亚比绍)见证了超过 50% 的 5-14 岁儿童在工作。全球农业是童工的最大雇主。绝大多数童工存在于农村环境和非正规城市经济中;孩子主要受雇于父母,而不是工厂。贫困和缺乏学校被认为是童工的主要原因。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从 1960 年到 2003 年,全球童工的发生率从 25% 下降到 10%。尽管如此,童工总数仍然很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劳工组织承认,2013 年全球约有 1.68 亿 5-17 岁的儿童从事童工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