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B. Higgins,爱尔兰裔澳大利亚法官和政治家,澳大利亚第三任总检察长(生于 1851 年)

亨利·伯恩斯·希金斯 KC(1851 年 6 月 30 日 - 1929 年 1 月 13 日)是澳大利亚律师、政治家和法官。在 1904 年短暂担任澳大利亚总检察长后,他从 1906 年起在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任职,直至 1929 年去世。

希金斯出生在现在的北爱尔兰。他 18 岁时和家人移居澳大利亚,在墨尔本大学兼职学习法律的同时,他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他于 1876 年获得维多利亚州律师资格,并建立了专门从事衡平法的大量实践。希金斯作为爱尔兰地方自治的杰出支持者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He was elected to the Victorian Legislative Assembly in 1894, and represented Victoria at the Australasian Federal Convention, where he helped draft the new federal constitution.尽管如此,他还是反对最终草案,使他成为参加大会反对联邦的仅有的两名代表之一。

In 1901, Higgins was elected to the new federal parliament as a member of the Protectionist Party.他同情劳工运动,并于 1904 年在克里斯·沃森 (Chris Watson) 领导的工党少数党政府中短暂担任总检察长。 1906 年,阿尔弗雷德·迪肯首相决定将高等法院的法官席位​​从三人扩大到五人,提名希金斯和艾萨克·艾萨克进入法院。希金斯早年在球场上通常是少数派,但在后来的几年中,球场的组成发生了变化,他更经常成为多数派。从 1907 年到 1921 年,他还担任英联邦调解和仲裁法院院长。以这种身份,他在有影响力的 Harvester 案中撰写了裁决,认为“公平合理”工资的立法规定实际上需要生活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