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语的第一部语法(Gramática de la lengua castellana)被呈现给伊莎贝拉一世女王。

Gramtica de la lengua castellana(字面意思是“卡斯蒂利亚语言的语法”)是安东尼奥·德·内布里哈 (Antonio de Nebrija) 撰写并于 1492 年出版的一本书。它是第一部专门研究西班牙语及其规则的著作,也是现代语言的第一部语法。即将出版的欧洲语言。当它在出版那年被赠送给萨拉曼卡的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时,女王质疑这样一部作品的价值。阿维拉主教弗赖·埃尔南多·德·塔拉维拉(Fray Hernando de Talavera)用预言性的话语为作者回答,正如内布里哈本人在给君主的一封信中回忆的那样:

在殿下征服了各种语言的野蛮民族和民族之后,随着征服,他们将需要接受征服者对被征服者施加的法律,其中包括我们的语言;通过我的这项工作,他们将能够学习它,就像我们现在从拉丁文语法中学习拉丁文一样

在语言学中,自然语言的语法是其对说话者或作者的从句、短语和单词组成的结构约束。该术语也可以指对此类约束的研究,该领域包括语音学、形态学和句法等领域,通常辅以语音学、语义学和语用学。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语法研究方法,传统语法和理论语法。

流利的语言种类或语种的说话者已经有效地内化了这些限制,其中绝大多数——至少在一个人的母语的情况下——不是通过有意识的学习或指导而是通过听其他说话者获得的。这种内化大部分发生在儿童早期。在以后的生活中学习一门语言通常需要更明确的指导。在这种观点中,语法被理解为特定语言产生实例背后的认知信息。

“语法”一词也可以描述说话者和作者群体的语言行为,而不是个人。尺度上的差异对于这个词的意义很重要:例如,术语“英语语法”可以指整个英语语法(即,指该语言的所有使用者的语法),在这种情况下,术语包含大量的变化。在较小的范围内,它可能仅指所有或大多数说英语的人的语法之间共享的内容(例如简单陈述句中的主语-动词-宾语词序)。在最小的范围内,这种“语法”意义可以描述一种相对明确的英语形式(例如一个地区的标准英语)的惯例。

对此类规则的描述、研究或分析也可以称为语法。描述语言语法的参考书称为“参考语法”或简称为“语法”(请参阅​​英语语法历史)。详尽地描述特定语音变体的语法结构的完全显式语法称为描述性语法。这种语言描述与语言规定形成对比,试图积极阻止或压制某些语法结构,同时编码和促进其他语法结构,无论是绝对意义上的还是标准的变体。例如,一些规范主义者认为,英语句子不应以介词结尾,这一禁令可追溯到约翰德莱顿(1668 年 4 月 13 日 - 1688 年 1 月),他对这种做法的无法解释的反对可能导致其他说英语的人避免使用这种结构并劝阻它的用途。然而,介词绞合在英语等日耳曼语言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在英语中它是如此普遍以至于成为一种标准用法。

在语言学之外,语法这个术语通常以完全不同的意义使用。它可以更广泛地用于包括拼写和标点符号的约定,语言学家通常不会将其视为语法的一部分,而是将其视为正字法的一部分,即用于编写语言的约定。它也可以更狭义地用于仅指一组规范性规范,不包括语言语法中不受其规范可接受性变化或辩论的那些方面。 Jeremy Butterfield 声称,对于非语言学家来说,“语法通常是指人们反对的任何英语方面的通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