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韦伯斯特,美国律师和政治家,第 14 任美国国务卿(卒于 1852 年)

丹尼尔韦伯斯特(1782 年 1 月 18 日 - 1852 年 10 月 24 日)是一位美国律师和政治家,曾在美国国会代表新罕布什尔州和马萨诸塞州,并在威廉·亨利·哈里森、约翰·泰勒和米勒德·菲尔莫尔总统的领导下担任美国国务卿。韦伯斯特是 19 世纪最杰出的美国律师之一,从 1814 年到 1852 年去世,他在美国最高法院为 200 多个案件辩护。在他的一生中,他是联邦党、全国共和党、和辉格党。

韦伯斯特 1782 年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在从达特茅斯学院毕业并接受法律学徒后,在新罕布什尔州朴茨茅斯建立了成功的法律实践。他成为 1812 年战争的杰出反对者,并赢得了美国众议院的选举,并担任联邦党领袖。韦伯斯特在两届任期后离职,搬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他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席律师,赢得了诸如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和吉本斯诉奥格登等案件。韦伯斯特于 1823 年回到众议院,成为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的主要支持者。他在 1827 年赢得了美国参议院的选举,并与亨利克莱一起建立了支持亚当斯的全国共和党。

安德鲁杰克逊在 1828 年总统大选中击败亚当斯后,韦伯斯特成为杰克逊国内政策的主要反对者。他强烈反对约翰·卡尔霍恩所支持的无效理论,他对海恩演讲的第二次答复被广泛认为是国会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演讲之一。韦伯斯特支持杰克逊对无效危机的挑衅回应,但由于对美国第二银行的分歧与总统决裂。韦伯斯特与杰克逊的其他反对者一起组建了辉格党,并在 1836 年的总统选举中失败了。他在 1840 年的总统选举中支持哈里森,并在哈里森上任后被任命为国务卿。与哈里森内阁的其他成员不同,在泰勒与国会辉格党决裂后,他继续在泰勒总统手下任职。作为国务卿,韦伯斯特通过谈判达成了韦伯斯特-阿什伯顿条约,解决了与英国的边界争端。 1837 年,韦伯斯特被选为美国哲学学会的成员。韦伯斯特于 1845 年回到参议院并恢复了他作为国会辉格党领袖的地位。在美墨战争期间,他成为“棉花辉格党”的领袖,这是北方辉格党的一个派别,强调与南方在反奴隶制政策上的良好关系。 1850 年,菲尔莫尔总统任命韦伯斯特为国务卿,韦伯斯特促成了 1850 年妥协案的通过,该协议解决了几个领土问题,并颁布了新的逃亡奴隶法。妥协证明在北方大部分地区不受欢迎,并削弱了韦伯斯特在其家乡的地位。韦伯斯特在 1852 年总统选举中寻求辉格党提名,但菲尔莫尔和韦伯斯特的支持者之间的分歧导致了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的提名。韦伯斯特被广泛认为是一位重要且才华横溢的律师、演说家和政治家,但历史学家和观察家对他作为国家领导人的道德品质和能力提出了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