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S. Sinnathuray,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生于 1930 年)

Thirugnana Sampanthar Sinnathuray(1930 年 9 月 22 日 - 2016 年 1 月 18 日),专业称为 T. S. Sinnathuray,他的朋友们称为 Sam Sinnathuray,是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法官。他在伦敦大学学院接受教育,并在林肯酒店的酒吧工作,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几年,之后在新加坡法律服务部开始了职业生涯,在总检察长办公室担任检察官和副检察官(1960 年) –1963 年)和高级国家法律顾问(1966–1967 年);与初级法院一起担任治安法官(1956-1959)、第一地区法官(1967-1970)和高级地区法官(1971-1978);并在最高法院担任副书记官长和治安官(1959-1960)和书记官长(1963-1966)。 1978年升任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直至1997年退休。

Sinnathuray 审判的著名案件包括 1983 年的大巴窑仪式谋杀案审判、1988 年《亚洲华尔街日报》对政府因参与新加坡国内政治而限制其发行的法律挑战,以及对连环杀人犯的审判John Martin Scripps 于 1995 年。1986 年,由 Sinnathuray 主持的调查委员会发现,反对派政治家 JB Jeyaretnam 对政府干预下属司法机构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 Sinnathuray 是皇家法庭的两名外国成员之一,该法庭由马来西亚的杨迪-帕尔图阿贡(国王)召集,由六名法官组成,负责调查马来西亚最高法院院长 Tun Salleh Abas 在 1988 年涉嫌的轻罪。

Sinnathuray 是第一位担任新加坡板球俱乐部主席的非欧洲人(1976-1978 年)。从替补席上退休后,他对钱币学产生了兴趣,成为 Mavin International Pte. 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稀有硬币和纸币的拍卖公司。

由于他的司法服务,Sinnathuray 在 1997 年的国庆节颁奖典礼上被授予 Bintang Bakti Masyarakat(B.B.M.;公共服务之星)。2009 年,他的 B.B.M. 获得了额外的 Lintang(酒吧)。他是新加坡纸币和硬币咨询委员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