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通过了 1791 年的宪法法案,将旧的魁北克省分为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

从 1896 年被称为《1791 年神职人员捐赠法(加拿大)法》,该法令于乔治三世第 31 年在威斯敏斯特通过,并被列为第 31 章(31 Geo 3 c 31),通常被称为 1791 年宪法法案(法语: 1791 年宪法法案)。这是英国议会的一项法案。

英国议会于 1707 年 5 月在英格兰议会和苏格兰议会批准联合法案后成立。该法案批准了联合条约,该条约创建了一个新的统一的大不列颠王国,并在伦敦市附近的威斯敏斯特宫的英国议会旧址创建了大不列颠议会。这持续了近一个世纪,直到 1800 年联合法案将独立的英国和爱尔兰议会合并为一个联合王国议会,自 180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