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郡东佩克汉姆的沃尔特·阿诺德成为第一个因超速而被定罪的人。他因以 8 英里/小时(13 公里/小时)的速度超速,因此超过了当前的 2 英里/小时(3.2 公里/小时)的限速,被罚款 1 先令,外加费用。

大多数国家使用的道路交通速度限制规定了车辆在给定道路上可以行驶的法定最高速度。速度限制通常显示在反映最大允许速度的交通标志上 - 以公里/小时 (km/h) 和/或英里/小时 (mph) 表示。限速通常由国家或省级政府的立法机构设定,并由国家或地区警察和司法当局执行。速度限制也可能是可变的,或者在某些地方不存在,例如德国的大部分高速公路。汽车的第一个数字速度限制是 1861 年在英国引入的 10 英里/小时(16 公里/小时)限制。 2018 年世界上公布的最高限速为 160 公里/小时(99 英里/小时),适用于阿联酋的两条高速公路。根据法国政府的旅行咨询,阿联酋的限速和安全距离执行不力,特别是在阿布扎比到迪拜的高速公路上——这导致交通危险。此外,根据美国政府旅游咨询公司的说法,“司机经常高速行驶 [和] 不安全的驾驶习惯很常见,尤其是在城际高速公路上。在高速公路上,没有标记的减速带和流沙会造成额外的危险”。是在道路上调节速度的几个原因。通常这样做是为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并减少交通碰撞造成的伤亡人数。世界卫生组织 (WHO) 将速度控制确定为可采取的减少道路伤亡的众多步骤之一。截至 2021 年,世卫组织估计每年约有 130 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当局还可能设置限速以减少道路交通对环境的影响(车辆噪音、振动、排放)或增强行人的安全,骑自行车的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例如,德国国家未来移动平台工作组的一份提案草案建议在高速公路上实行 130 公里/小时(81 英里/小时)的全面限速,以控制燃料消耗和碳排放。出于安全和效率的原因,一些城市已将限速降低至 30 公里/小时(19 英里/小时)。然而,一些研究表明,限速的变化可能并不总是会改变平均车速。

较低的速度限制可以减少过度设计车辆的使用。

东佩卡姆是英格兰肯特郡梅德韦河上的一个村庄和公民教区。教区覆盖主要村庄以及黑尔街和贝尔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