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最高宪法法院规定,不信奉政府承认的三种宗教之一的人,虽然不允许列出这三种宗教之外的任何信仰,但仍有资格获得政府身份证件。
埃及身份证争议是一系列事件,始于 1990 年代,这些事件为埃及巴赫斯、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和其他在政府身份上不认同自己为穆斯林、基督徒或犹太人的埃及人创造了事实上的剥夺权利状态文件。
在被剥夺公民权期间,受影响的人大多是巴赫人,除非他们谎报自己的宗教信仰,否则无法获得在本国享有权利所需的政府文件,这与巴赫人的宗教原则相抵触。受影响的人无法获得身份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结婚或离婚证明或护照。没有这些文件,他们就无法就业、接受教育、在医院接受治疗或投票等。截至 2009 年 8 月,经过漫长的法律程序,情况显然得到了解决。身份证明文件现在可能会列出一个破折号来代替三种公认的宗教之一。在这种妥协的解决方案下,巴哈信仰和其他信仰仍然未被政府承认,伊斯兰教、基督教和犹太教仍然是唯一被承认的宗教。根据新政策,首批身份证于 2009 年 8 月 8 日发放给两个 Bah。
最高宪法法院(阿拉伯语:المحكمة الدستورية العليا,Al Mahkama Al Dustūrīya El ‘Ulyā)是埃及的一个独立司法机构,位于开罗郊区马迪。
最高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权力。它独自承担法律法规合宪性的司法监督,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立法文本进行解释。此外,法院有权解决司法和行政法院之间的权限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