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生效。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是联合国大会(GA)于 1966 年 12 月 16 日通过 GA 通过的多边条约。第 2200A (XXI) 号决议,于 1976 年 1 月 3 日生效。它承诺其各方致力于向非自治和托管领土和个人(包括劳工)授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ESCR)权利和健康权、受教育权和适足生活水准权。截至 2020 年 7 月,《公约》有 171 个缔约方。包括美国在内的另外四个国家已签署但未批准该公约。

ICESCR(及其任择议定书)与《世界人权宣言》(UDHR)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包括后者的第一和第二任择议定书一起,是国际人权法案的一部分.《公约》由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