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州所得税的废除,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成为澳大利亚唯一的所得税征收者。
澳大利亚的所得税由联邦政府对个人和公司的应税收入征收。自二战以来,州政府没有征收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累进税率征收,公司按两种税率之一征收。合伙企业和信托的收入不直接征税,而是在分配给合伙人或受益人时征税。所得税是澳大利亚税收体系中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所得税由澳大利亚税务局代表联邦政府征收。
计算所得税的两项法规是 1936 年所得税评估法和 1997 年所得税评估法;前者逐渐被改写成后者。应税收入是应税收入与允许扣除额之间的差额。个人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主要分为三种:个人收入(如工资和工资)、营业收入和资本收益。个人的应税收入按 0 至 45% 的累进税率征税,外加 2% 的医疗保险税,而公司所得收入则根据年营业额按 30% 或 27.5% 的税率征税,但须进行股息估算。一般而言,资本收益仅在实现收益时纳税,如果出售的资本资产持有超过一年,则减少 50%。
在澳大利亚,财政年度是从 7 月 1 日到次年 6 月 30 日。
澳大利亚政府,又称英联邦政府,是澳大利亚的国民政府,联邦议会君主立宪制。与其他威斯敏斯特式的政府系统一样,澳大利亚政府由三个部门组成:行政部门(总理、部长和政府部门)、立法部门(澳大利亚议会)和司法部门。
立法部门,即联邦议会,由两院组成:众议院(下议院)和参议院(上议院)。众议院有 151 名议员,每名议员代表约 165,000 人的单个选区。参议院有 76 名成员:六个州各有 12 名成员,澳大利亚内陆地区、澳大利亚首都地区和北领地各两名。澳大利亚君主,现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由总督代表。澳大利亚政府的行政职能由在众议院占多数的政党或联盟组成,总理为议会领袖,得到众议院多数议员的支持。总理由总督正式任命。
政府总部设在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的首都堪培拉。所有十四个联邦部门的总部、国会大厦和高等法院都位于堪培拉。以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为首的政府司法部门独立于立法和行政部门,确保政府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事。作为英联邦的创始成员和 1901 年联邦之前的前英国殖民地,澳大利亚宪法深受英国威斯敏斯特政府体系以及美国宪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