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塞内卡福尔斯举行的首届妇女权利公约为期两天的活动结束了。

塞内卡瀑布公约是第一个妇女权利公约。它标榜自己是“一个讨论妇女的社会、公民和宗教状况和权利的公约”。它于 1848 年 7 月 19 日至 20 日在纽约塞内卡福尔斯镇的卫斯理教堂举行,历时两天。引起了广泛关注,紧随其后的是其他妇女权利公约,包括罗切斯特的罗切斯特妇女权利公约,两周后,纽约。 1850 年,一系列年度全国妇女权利大会中的第一次在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召开。

该地区当地的女性贵格会与不是贵格会的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一起组织了这次会议。他们在费城的 Lucretia Mott 访问该地区期间计划了此次活动。莫特是一名贵格会教徒,她的演说能力很出名,这在一个女性通常不被允许在公共场合发言的时代,对于非贵格会女性来说是罕见的。

会议包括六场会议,包括法律讲座、幽默演讲和关于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的多次讨论。斯坦顿和贵格会妇女提交了两份准备好的文件,即《情感宣言》和随附的决议清单,在提交签名之前进行辩论和修改。关于妇女的投票权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包括莫特在内的许多人都敦促取消这一概念,但作为大会唯一的非裔美国人与会者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雄辩地主张将其纳入,并保留了选举权决议。大约 300 名与会者中有 100 人签署了这份文件,其中大部分是女性。

包括特邀演讲者莫特在内的一些同时代人认为,该公约是妇女继续努力为自己争取更大比例的社会、公民和道德权利的许多其他举措中的重要一步,

而其他人则认为这是女性争取与男性完全平等的革命性开端。斯坦顿认为塞内卡福尔斯公约是妇女权利运动的开端,这一观点在斯坦顿共同撰写的《妇女选举权史》中得到了回应。该公约的《情感宣言》成为“传播女性权利的唯一最重要因素”该公约的历史学家朱迪思·威尔曼(Judith Wellman)表示,1848 年和未来的全国妇女权利运动。到 1851 年全国妇女权利大会召开时,妇女的选举权问题已成为美国妇女权利运动的核心原则。这些大会成为年度活动,直到 1861 年美国内战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