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宪法由美国国会批准。
波多黎各联邦宪法(西班牙语:Constitución del Estado Libre Asociado de Puerto Rico)是波多黎各的控制性政府文件。它由九篇文章组成,详细介绍了政府的结构及其几个机构的职能。该文件还包含一个广泛而具体的权利法案。波多黎各选民在 1952 年 3 月 3 日的全民投票中批准了该宪法,1952 年 7 月 25 日,总督路易斯·穆尼奥斯·马林宣布宪法生效。 7月25日被称为宪法日。
美国对波多黎各拥有最终主权。根据该宪法,波多黎各正式确定为波多黎各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