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女贞德死后 25 年,重审判决无罪释放她的异端邪说。
圣女贞德在 1431 年被定罪,1450 年代总检察长让·布雷哈尔在琼·布雷哈尔的遗属(她的母亲伊莎贝尔·罗梅和她的两个兄弟琼和皮埃尔)的要求下,对圣女贞德的死后上诉进行了调查。该上诉得到了教皇卡利克斯图斯三世的授权。
重审的目的是调查定罪审判及其判决是否得到公正处理,是否符合教会法律。调查于 1452 年开始,随后于 1455 年 11 月提出正式上诉。1456 年 7 月 7 日,由于程序不当、欺骗和欺诈,原审判被判定为无效,对琼的指控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