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和阿富汗签署了萨达巴德条约。

萨达巴德条约(或萨达巴德条约)是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和阿富汗于 1937 年 7 月 8 日签署的一项互不侵犯条约,历时五年。该条约是在德黑兰的萨达巴德宫签署的,是阿富汗国王穆罕默德·查希尔·沙阿带头促进中东与东方关系的倡议的一部分。批准书于 1938 年 6 月 25 日在德黑兰交换,条约于同一天生效。它于 1938 年 7 月 19 日在国际联盟条约汇编中登记。在伊拉克,1936 年至 1937 年的左倾 Bakr Sidqi 军政府不像其他伊拉克政府那样具有阿拉伯民族主义色彩。 Sidqi 是库尔德人,他的总理 Hikmat Sulayman 是土库曼人。因此,他们对与伊拉克东部的非阿拉伯邻国进行外交感兴趣。土耳其寻求与邻国建立友好关系,并且仍在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和土耳其独立战争中代价高昂的胜利中恢复过来。

1943 年,该条约自动延长五年,因为没有一个签署国放弃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