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会批准了第二条允许德国海军扩张的法律。

国会大厦(德语:[ˈʁaɪçstaːk](听),王国议会或帝国议会)是 1871 年至 1918 年的德国议会。立法由德国国会和联邦参议院共享,后者是在位王子的帝国议会德国各州。

国会大厦没有任命或解散政府的正式权利,但按照当代标准,它被认为是一个高度现代化和进步的议会。所有 25 岁以上的德国男性都有投票权,国会议员由普选、普选和无记名选举产生。成员是使用两轮制在单一成员选区中以多数票选出的。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多数票,则进行决选。 1871年,国会由382名议员组成,1874年扩大为397名。任期最初定为3年,1888年延长为5年。国会大厦由皇帝每年开放一次。为了解散议会,需要帝国议会和皇帝的批准。议员享有法律豁免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