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加拿大合法化。

工会(美式英语中的工会),通常简称为工会,是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团结起来的工人组织,例如保护行业诚信、提高安全标准和获得更好的工资、福利(如假期、医疗保健和退休)和工作条件,通过工人之间的团结而增强的议价能力。工会通常通过定期费用或工会会费为工会的正式组织、总部和法律团队职能提供资金。工会代表在劳动力中的代表人员由工作场所的志愿者组成,这些志愿者由会员在民主选举中任命。

工会通过选举产生的领导和谈判委员会,代表工会成员(普通成员)与雇主谈判,并与雇主谈判劳动合同(集体谈判)。这些协会或工会最常见的目的是“维持或改善他们的就业条件”。这可能包括工资谈判、工作规则、职业健康和安全标准、投诉程序、管理员工身份的规则(包括晋升)、终止正当理由条件和就业福利。

工会可以组织特定部门的熟练工人(手工业工会),来自不同行业的跨部门工人(一般工会),或试图组织特定行业内的所有工人(工业工会)。工会谈判达成的协议对普通会员和雇主具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其他非会员工人具有约束力。传统上,工会有一部章程,其中详细说明了其谈判单位的治理,并且在各级政府中也有治理,这取决于使他们合法地参与谈判和运作的行业。

工会起源于英国,在工业革命期间在许多国家流行起来。工会可能由个体工人、专业人士、过去的工人、学生、学徒或失业者组成。工会密度或属于工会的工人百分比在北欧国家中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