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隔离:南非议会废除了要求所有南非人在出生时进行种族分类的《人口登记法》。
1950 年的《人口登记法》要求作为种族隔离制度的一部分,根据种族特征对南非的每个居民进行分类和登记。
社会权利、政治权利、教育机会和经济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所属的群体。法律规定了三种基本的种族分类:黑人、白人和有色人种(混合)。印度人(即来自前英属印度的南亚人及其后裔)后来被添加为单独的分类,因为他们被视为“对该国没有历史权利”。
设立了种族分类办公室来概述分类过程。使用外观、普遍接受度和社会地位等标准进行分组。例如,它将“白人”定义为“外表明显是白人但通常不被接受为有色人种,或者被普遍接受为白人但外表明显不是白人”的人。由于个人资料的某些方面具有社会性质,因此重新分类并不少见,并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执行该过程。以下标准用于区分有色人种和白人:
人的头发特征
人的其他头发的特征
肤色
面部特征
家庭语言,尤其是南非荷兰语知识
该人居住的地区,该人的朋友和熟人
就业
社会经济状况
饮食习惯这项法律与作为种族隔离制度的一部分通过的其他法律一起工作。根据 1949 年的《禁止混合婚姻法》,白人与其他种族的人结婚是非法的。随着 1950 年《不道德修正法》的颁布,白人和其他种族的人发生性关系也成为犯罪行为。
根据修订后的法案,有色人种和印第安人被正式分为不同的亚群,包括有色人种、马来人、格里夸人、华人、印度人、其他亚洲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南非议会于 1991 年 6 月 17 日废除了该法案。该法案中定义的种族类别在南非文化中仍然根深蒂固,它们仍然构成一些旨在纠正过去经济失衡(黑人经济赋权和就业平等)的官方政策和统计数据的基础。
种族隔离(尤其是南非英语:,南非荷兰语:[aˈpartɦɛit];transl. "separateness", lit. "aparthood")是一种制度化的种族隔离制度,从 1948 年至1990 年代初期。种族隔离的特点是基于 baasskap(老板身份或老板身份)的威权政治文化,这确保了南非在政治、社会和经济上由该国少数白人人口主导。根据这种社会分层制度,白人公民的地位最高,其次是印第安人和有色人种,然后是非洲黑人。种族隔离的经济遗产和社会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从广义上讲,种族隔离被划分为小种族隔离,这需要对公共设施和社会活动进行隔离,而大种族隔离则根据种族决定住房和就业机会。第一部种族隔离法是 1949 年的《禁止混合婚姻法》,紧随其后的是 1950 年的《不道德修正法》,该法规定大多数南非公民跨种族结婚或追求性关系是非法的。 1950 年的《人口登记法》根据外貌、已知血统、社会经济地位和文化生活方式将所有南非人分为四个种族群体之一:“黑人”、“白人”、“有色人种”和“印度人”,最后两个其中包括几个子分类。居住地由种族分类决定。 1960 年至 1983 年间,由于种族隔离立法,350 万非洲黑人被赶出家园,被迫进入隔离社区,这是现代历史上一些规模最大的大规模驱逐事件。大多数这些有针对性的迁移旨在将黑人人口限制在十个指定的“部落家园”,也称为班图斯坦,其中四个成为名义上独立的国家。政府宣布搬迁的人在被班图斯坦吸收后将失去南非公民身份。种族隔离引发了国际和国内的强烈反对,导致了二十世纪一些最具影响力的全球社会运动。它是联合国经常谴责的目标,并导致了对南非的广泛武器和贸易禁运。在 1970 和 1980 年代,内部对种族隔离的抵抗变得越来越激进,导致国家党政府进行残酷镇压,并导致数千人死亡或被拘留的长期教派暴力。对种族隔离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包括允许印度和有色人种在议会中有政治代表,但这些措施未能安抚大多数激进团体。 1987 年至 1993 年间,国民党与非洲人国民大会 (ANC) 进行了双边谈判,领先的反种族隔离政治运动,以结束种族隔离和引入多数统治。 1990 年,纳尔逊·曼德拉等非国大杰出人物获释。种族隔离立法于 1991 年 6 月 17 日被废除,导致 1994 年 4 月举行多种族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