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在 Guinn v. United States 238 US 347 1915 案中作出裁决,推翻了俄克拉荷马州祖父条款立法,该立法具有剥夺黑人投票权的效果。
Guinn v. United States, 238 U.S. 347 (1915) 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认定某些祖父条款豁免对投票权的识字测试是违宪的。尽管这些祖父条款表面上是种族中立的,但它们旨在保护文盲白人选民的投票权,同时剥夺黑人选民的选举权。
1870 年批准的美国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禁止每个州基于“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役状况”拒绝投票权。作为回应,包括俄克拉荷马州在内的几个南方州制定了宪法条款,旨在有效剥夺非裔美国选民的选举权,而不会明确违反第十五修正案。在他的多数意见中,首席大法官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认为俄克拉荷马州的祖父条款“与第十五修正案相抵触,因此无效”。该决定几乎没有立即产生影响,因为南方立法机构找到了其他剥夺黑人权利的方法。
美国最高法院(SCOTUS)是美国联邦司法机构中的最高法院。它对所有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联邦和州法院案件拥有最终的和很大程度上自由裁量的上诉管辖权,并对一小部分案件拥有原始管辖权,特别是“所有影响大使、其他公共部长和领事的案件,以及那些一个国家应为缔约方。”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即因违反宪法规定而使法规无效的能力。它还能够取消违反宪法或成文法的总统指令。但是,它只能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法律领域内的案件的背景下采取行动。法院可以裁决具有政治色彩的案件,但裁定它无权裁决不可审理的政治问题。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设立,最高法院的组成和程序最初是由第一届国会通过 1789 年的司法法案确立的。后来由 1869 年的司法法案确定,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组成美国和八名副法官。每位大法官都有终身任期,这意味着他们将一直留在法院,直到他们去世、退休、辞职或被免职。当出现空缺时,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新的法官。每位法官在决定法院审理的案件时都有一票。当多数时,首席大法官决定由谁撰写法院意见;否则,多数派中最高级别的法官会分配撰写意见的任务。
法院在华盛顿特区的最高法院大楼开会。其执法部门是最高法院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