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废除了英属北美的封建主义和封建制度。
新法兰西的庄园制度,被称为领主制度(法语:Rgime seigneurial),是北美法国殖民帝国使用的半封建土地使用制度。无论是名义上还是法律上,法国对北方的所有领土主张美国属于法国国王。法国君主没有对新法兰西实行封建土地使用权,国王对这些土地的实际依恋几乎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地主被分配了被称为庄园的土地,并主持了北美的法国殖民农业体系。
1628 年红衣主教黎塞留将庄园土地使用权引入新法兰西。黎塞留将北至北极圈、南至佛罗里达、西至苏必利尔湖和东至大西洋之间的所有土地授予新成立的百家公司。为了换取这一巨大的土地授予和与之相关的独家贸易权,该公司预计将在 1628 年将 2 至 300 名定居者带到新法兰西,并在接下来的 15 年内带来 4000 名定居者。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公司将红衣主教黎塞留授予它的几乎所有土地都分封了,也就是说,将其分割成更小的单位,然后在类似封建的基础上经营并由居民工作。
这些土地分布在圣劳伦斯河沿岸、河口和其他主要交通特征的狭长地带,称为领主或封地。通过使用天然水道(最著名的是圣劳伦斯河)和相对较少的道路,庄园财产的这种物理布局作为一种最大限度地方便过境、商业和通讯的手段而发展起来。理想的地块必须直接与河流系统接壤或非常接近,该地块的扩展仅限于向左或向右两个方向之一。尽管红衣主教黎塞留与百家公司达成了官方安排,但移民到北美法国殖民地的人数仍然极低。由此产生的劳动力稀缺对土地分配制度和新法兰西出现的居民-领主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路易十四国王对这片土地设定了一个条件,规定除非在一定时期内被清除,否则它可以被没收。这种条件使土地不能被领主出售,而是转赠给农民,即居民。当居民被授予很多地契时,他必须同意接受各种年费和限制。租金是其中最重要的,可以用货币、产品或劳动力来确定。一旦确定了这个租金,它就不能改变,无论是由于通货膨胀还是时间。居民基本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开发他的土地,而对他的领主只有很少的义务。同样,领主对他的居民也没有太多责任。领主有义务为他的佃户建造一个磨坊,而他们又被要求在那里研磨他们的谷物,并为领主提供每 14 袋面粉中的一袋面粉。领主还有权获得特定天数的尽管在法国统治末期,领主的要求变得更加重要,但他们永远无法从仅对居民征收的租金和费用中获得足够的资源来维持变得真正富有,也不会让他们的租户陷入贫困。居住者是自由的个体;领主只是拥有"对该领土内生产活动的一系列特定和有限的权利"。领主居住关系是一种双方都是土地所有者的关系,他们在他们之间分割所有权属性。
英国议会是英国、皇家属地和英国海外领土的最高立法机构。它独自拥有立法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拥有对英国和海外领土所有其他政治机构的最终权力。议会是两院制的,但由三个部分组成,包括君主(Crown-in-Parliament)、上议院和下议院(主要议院)。议会两院在威斯敏斯特市威斯敏斯特宫的单独会议厅举行会议,威斯敏斯特市是首都伦敦的内城区之一。
上议院包括两种不同类型的成员:Lords Spiritual,由英国国教最资深的主教组成;世俗贵族,主要由君主任命的终身贵族和 92 名世袭贵族组成,这些贵族要么凭借担任王室职务,要么由其他世袭贵族选举产生。在 2009 年 10 月最高法院开幕之前,上议院还通过上议院履行司法职责。
下议院是一个选举产生的议院,根据“一票通”制度,至少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 650 个单一成员选区。根据制宪会议,包括总理在内的所有政府部长都是下议院的成员,或者在不太常见的情况下是上议院的成员,因此对立法机关的各个分支机构负责。大多数内阁部长来自下议院,而初级部长可以来自任何一院。
随着大英帝国的全球扩张,英国议会将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塑造成前殖民地,因此被称为“议会之母”。理论上,英国的最高立法权正式归属于英国。议会中的王冠。但是,王室通常会根据首相的建议行事,而上议院的权力仅限于延迟立法;因此,权力实际上属于下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