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第一部共和党宪法获得通过。
1793 年宪法(法语:Acteconstitutionnel du 24 juin 1793),也称为第一年宪法或山岳宪法,是第一共和国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批准使用的第二部宪法。它由山岳派,主要是马克西米连·罗伯斯庇尔和路易斯·圣茹斯特设计,旨在取代 1791 年的君主立宪制和吉伦特派宪法项目。随着民主化和财富再分配的全面计划,新文件承诺与前几年相对温和的革命目标大相径庭。
然而,宪法的激进条款从未得到实施。政府暂停了它,表面上是因为在法国大革命战争期间需要使用紧急战争权力。这些相同的紧急权力将允许公共安全委员会进行恐怖统治,当长期的暴力政治斗争结束时,宪法因与战败的罗伯斯庇尔的关联而失效。在热月反应中,它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更保守的文件,即 1795 年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