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通信规范法》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1996 年的《通信规范法案》(CDA)是美国国会对互联网上的色情材料进行监管的第一次值得注意的尝试。在 1997 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Reno 诉 ACLU 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一致否决了该法案的反猥亵条款。
该法案是 1996 年电信法案第五章的简称,如 1996 年法案第 501 节所述。参议员 James Exon 和 Slade Gorton 于 1995 年将其介绍给参议院商业、科学和运输委员会。1995 年 6 月 15 日,参议院以 8118 票将其添加到电信法中的修正案成为 CDA。最终通过根据国会,Title V 以两种重要方式影响了互联网(和在线通信)。首先,它试图规范网络空间中的猥亵行为(如果儿童可以使用)和淫秽行为。其次,美国法典第 47 篇第 230 节是 1934 年通信法编纂的一部分(通信规范法第 9 节/1996 年电信法第 509 节)被解释为意味着互联网服务的运营商不是出版商(因此对使用其服务的第三方的言论不承担法律责任)。
美国最高法院(SCOTUS)是美国联邦司法机构中的最高法院。它对所有涉及联邦法律的联邦和州法院案件拥有最终的和很大程度上自由裁量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范围狭窄的案件的原始管辖权,特别是“所有影响大使、其他公共部长和领事的案件,以及那些一个国家应为缔约方。”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即因违反宪法规定而使法规无效的能力。它还能够取消违反宪法或成文法的总统指令。但是,它只能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法律领域内的案件的背景下采取行动。法院可以裁决具有政治色彩的案件,但裁定它无权裁决不可审理的政治问题。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设立,最高法院的组成和程序最初是由第一届国会通过 1789 年的司法法案确立的。后来由 1869 年的司法法案规定,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组成美国和八名副法官。每位大法官都有终身任期,这意味着他们将一直留在法院,直到他们去世、退休、辞职或被免职。当出现空缺时,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新的法官。每位法官在决定法院审理的案件时都有一票。当多数时,首席大法官决定由谁撰写法院意见;否则,多数派中最高级别的法官会分配撰写意见的任务。
法院在华盛顿特区的最高法院大楼开会。其执法部门是最高法院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