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 年联邦援助公路法案签署,正式创建了美国州际公路系统。

1956 年《联邦援助公路法》,也称为《国家州际公路和国防公路法》,Pub.L. 84-627 于 1956 年 6 月 29 日颁布,当时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该法案成为法律。最初授权 250 亿美元用于在 10 年内建设 41,000 英里(66,000 公里)的州际公路系统,是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公共工程项目。 ” 在该法案的标题中,有两个原因:首先,一些原始费用从国防资金中挪用。其次,大多数美国空军基地都与该系统有直接联系。声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准入,以便在与苏联及其共产主义盟友的常规战争或核战争中保卫美国。所有这些连接都在最初的计划中,尽管有些连接,例如赖特帕特森空军基地,在 1950 年代没有连接,但只是稍晚一些。州际公路和国防公路的资金由公路信托基金处理,该基金支付了90% 的高速公路建设费用由各州支付剩余的 10%。预计这笔钱将通过对燃料、汽车、卡车和轮胎征收新税来产生。在实践中,州际公路系统成本的联邦部分由汽油和柴油燃料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