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西印度公司收到新荷兰的特许状。
荷兰西印度公司(荷兰语:Geoctrooieerde Westindische Compagnie,或 GWC;荷兰语发音:[ɣəʔɔktroːˈjeːrdə ʋɛstˈɪndisə kɔmpɑˈɲi];英语:特许西印度公司)是一家由荷兰商人和外国投资者组成的特许公司。其创始人中有威廉·乌塞林克斯 (Willem Usselincx) (1567-1647) 和杰西·德·福雷斯特 (Jessé de Forest) (1576-1624)。 1621 年 6 月 3 日,荷兰七国共和国授予它在荷属西印度群岛的贸易垄断特许权,并赋予荷兰参与大西洋奴隶贸易、巴西、加勒比海和北美的管辖权。
该公司可以经营的地区包括西非(北回归线和好望角之间)和美洲,其中包括太平洋和新几内亚东部。该宪章的目的是消除商人建立的各个贸易站之间的竞争,特别是西班牙或葡萄牙语。 17 世纪,该公司在很大程度上短暂的荷兰殖民美洲(包括新荷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 1624 年到 1654 年,在荷葡战争的背景下,GWC 占据了巴西东北部的葡萄牙领土,但在激烈的抵抗下被驱逐出荷属巴西。在几次逆转之后,GWC 进行了重组,并于 1675 年授予了新的宪章,主要是依靠大西洋奴隶贸易的力量。这个“新”版本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直到第四次英荷战争之后,它失去了大部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