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将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签署为法律,成立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1934 年证券交易法(也称为交易法、'34 法案或 1934 年法案)(Pub.L. 73291, 48 Stat. 881,1934 年 6 月 6 日颁布,编纂于 15 U.S.C. § 78a et seq.)是美利坚合众国管理证券(股票、债券和债券)二级交易的法律。作为广泛立法的里程碑,'34 法案和相关法规构成了对美国金融市场及其参与者进行监管的基础。 1934 年法案还设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该机构主要负责执行美国联邦证券法。
公司通过在所谓的一级市场发行证券来筹集数十亿美元。与规范这些原始问题的 1933 年证券法相比,1934 年证券交易法规范了通常与发行人无关的人之间的这些证券的二级交易,通常是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每年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赚取和损失数万亿美元。
新政是 1933 年至 1939 年间由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在美国颁布的一系列计划、公共工作项目、金融改革和法规。主要的联邦计划和机构包括平民保护团 (CCC)、工程管理局 (CWA)、农场安全管理局 (FSA)、1933 年国家工业复苏法 (NIRA) 和社会保障管理局 (SSA)。他们为农民、失业者、青年和老年人提供支持。新政包括对银行业的新限制和保障措施,以及在物价大幅下跌后重新通胀的努力。新政计划包括国会通过的法律以及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第一任期内的总统行政命令。
这些计划的重点是历史学家所说的“3R”:为失业者和穷人提供救济,将经济恢复到正常水平,并改革金融体系以防止再次出现萧条。新政产生了政治上的调整,使民主党成为多数派(以及在 1933 年至 1969 年的九届总统任期中的七届中担任白宫的政党),其基础是自由主义思想、南方、大城市机器和新授权的工会,以及各个民族。共和党人分裂,保守派反对整个新政,因为他们敌视商业和经济增长,而自由派则支持。重新调整具体化为新政联盟,该联盟主导了 1960 年代的总统选举,而反对的保守联盟则在 1937 年至 1964 年期间在国内事务中基本上控制了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