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第 2711 号法案或菲律宾行政法典的批准,菲律宾的一些省市被合并。
一个城市(菲律宾语:lungsod/siyuudad)是菲律宾当地政府的单位之一。所有菲律宾城市都是特许城市(菲律宾语:nakakartang lungsod),其作为公司和行政实体的存在受其自身特定的市政章程以及 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的管辖,该法典规定了其行政结构和权力。截至2019年9月7日,共有146个城市。
如果一个城市的人口达到 250,000,则该城市有权在众议院中至少拥有一名代表。城市可以使用共同印章。作为公司实体,城市有权为其公共利益获取、购买、接收、持有、租赁、转让和处置不动产和动产,谴责公共使用的私有财产(征用权),签订合同并与之签订合同,起诉并行使国会赋予它的所有权力。只有国会法案才能制定或修改城市章程,并且通过该城市章程,国会授予城市某些常规市镇甚至其他城市可能没有的权力。
尽管赋予每个城市的权力有所不同,但与普通城市相比,所有城市无论地位如何,在国内收入分配 (IRA) 中的份额都更大,并且通常比普通城市更自治。
在菲律宾,省(菲律宾语:lalawigan)是其主要的政治和行政区划之一。目前有81个省,进一步细分为组成市和直辖市。国家首都地区的地方政府单位以及独立的城市,独立于任何省级政府。每个省都由名为 Sangguniang Panlalawigan 的民选立法机构和民选州长管理。
这些省份根据地理、文化和民族特征分为十七个地区。其中13个地区从北到南用数字表示,而国家首都地区、科迪勒拉行政区、西南他加禄地区和棉兰老岛穆斯林邦萨摩洛自治区仅用首字母缩写表示。
每个省都是菲律宾省联盟的成员,该组织旨在解决影响省和大都市政府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