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批准了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结束了美墨战争。
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西班牙语:Tratado de Guadalupe Hidalgo),正式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与墨西哥共和国之间的和平、友谊、限制和解决条约,是 1848 年 2 月 2 日签署的和平条约。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瓜达卢佩伊达尔戈别墅(现为墨西哥城附近),结束了美墨战争(1846-1848 年)。美国于 3 月 10 日和墨西哥于 5 月 19 日批准了该条约。批准书于 5 月 30 日交换,条约于 1848 年 7 月 4 日宣布。随着其军队的失败和 1847 年 9 月首都陷落,墨西哥与美国和平特使尼古拉斯·特里斯特开始谈判,以结束战争。在墨西哥方面,有些派别不认输,也不寻求进行谈判。该条约要求美国向墨西哥支付 1500 万美元,并偿还美国公民对墨西哥的索赔高达 500 万美元。它给了美国格兰德河作为德克萨斯州的边界,并让美国拥有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州、犹他州和科罗拉多州,以及包括新墨西哥州大部分地区和亚利桑那州大约三分之二的地区。在这些吞并地区的墨西哥人可以选择搬迁到墨西哥的新边界内或获得具有完全公民权利的美国公民身份。
美国参议院以 38 票对 14 票建议并同意批准该条约。该条约的反对者由辉格党领导,他们反对战争并普遍拒绝明显的命运,并特别拒绝这种扩张。由于 1853 年的加兹登购买,美国从墨西哥获得的土地数量进一步增加,该购买将现今亚利桑那州南部和新墨西哥州的部分地区割让给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