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了《金本位法》,将美国货币置于金本位。

美国的金本位法于 1900 年通过(3 月 14 日批准),确立了黄金作为赎回纸币的唯一标准,停止了双金属主义(允许白银兑换黄金)。它由威廉·麦金莱总统签署。该法案使事实上的金本位自 1873 年的《铸币法》(债务持有人可以要求以任何首选金属(通常是黄金)偿还)成为法律上的金本位,与其他主要欧洲大国并驾齐驱当时。

该法案将美元的价值固定为 25+8⁄10 粒黄金,纯度为“十分之九”(纯度 90%),相当于 23.22 粒(1.5046 克)纯金。

《金本位法》通过赋予黄金特定的美元价值(每金衡盎司略高于 20.67 美元)确认了美国对金本位的承诺。这发生在麦金莱派出一个团队到欧洲试图与法国和英国达成白银协议之后。

1933 年 4 月 19 日,美国在国内放弃了金本位制,此后独立国家将通过对其按需兑换的隐含担保来保证其持有的美元:布雷顿森林体系在 [[ ]],在 1971 年尼克松冲击单方面取消美元对黄金的直接国际兑换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