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比林斯·布朗,美国律师和法官(卒于 1913 年)

亨利·比林斯·布朗(Henry Billings Brown,1836 年 3 月 2 日至 1913 年 9 月 4 日)是 1891 年至 1906 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副法官。

尽管布朗在升任高等法院之前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律师和美国地方法官,但他因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撰写多数意见而受到严厉批评,该案被广泛认为是法院有史以来做出的最考虑不周的裁决之一,该裁决维持了公共交通中种族隔离的合法性。普莱西使现有的建立种族隔离的州法律合法化,并为后来的种族隔离法规提供了动力。在重建时代赢得的立法成就被普莱西的“分离但平等”学说抹去。布朗大多被遗忘,或者只是在嘲笑他在普莱西意见中的迟钝陈述时被记住,例如他经常嘲笑拒绝声称有争议的路易斯安那州种族隔离法规“给有色人种打上了自卑的标签。如果是这样[布朗写道],那不是因为该法案中发现的任何东西,而仅仅是因为有色人种选择将这种结构置于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