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年澳大利亚法案开始生效,导致澳大利亚完全独立于英国。

1986 年澳大利亚法案是一对独立但相关的立法的简称:一个是澳大利亚联邦(即联邦)议会法案,另一个是英国议会法案。在澳大利亚,它们分别被称为 1986 年澳大利亚法案(联邦)和 1986 年澳大利亚法案(英国)。这些几乎相同的法案由两个议会通过,因为不确定联邦议会是否拥有这样做的最终权力。它们是利用澳大利亚各州议会通过的授权法案所赋予的立法权力制定的。该法案于 1986 年 3 月 3 日同时生效。

根据澳大利亚法案的长标题,其目的是“使影响联邦和各州的宪法安排符合澳大利亚联邦作为一个主权、独立和联邦国家的地位”。 《澳大利亚法案》(联邦和英国)消除了英国在澳大利亚生效的立法、英国参与澳大利亚政府以及从任何澳大利亚法院向英国法院上诉的剩余可能性。这正式分离了澳大利亚和英国之间的所有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