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奥斯曼帝国的哈里发阿卜杜勒梅西德二世被废黜时,十四世纪的伊斯兰哈里发就被废除了。旧政权的最后残余让位于改革后的凯末尔·阿塔图尔克土耳其。
土耳其大国民议会于 1922 年 11 月 1 日废除了奥斯曼苏丹国(土耳其语:Saltanatn kaldrlmas),结束了自 1299 年以来持续存在的奥斯曼帝国。1922 年 11 月 11 日,在洛桑会议上,大帝的主权政府在安哥拉(现安卡拉)对土耳其行使的国民议会得到承认。最后的苏丹穆罕默德六世于 1922 年 11 月 17 日离开奥斯曼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现伊斯坦布尔)。法律地位随着 1923 年 7 月 24 日洛桑条约的签署而得到巩固。1924 年 3 月,哈里发国被废除,标志着奥斯曼帝国影响的终结。
哈里发或khilāfah(阿拉伯语:خِلَافَة,阿拉伯语发音:[xi'laːfah])是在伊斯兰统治下管理领土的机构或公职。担任此职位的人带有哈里发头衔(阿拉伯语:خَلِيفَة 阿拉伯语发音:[xæ'liː'fæh],发音),被认为是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政治宗教继承者和整个穆斯林世界的领袖(嗯)。从历史上看,哈里发是基于伊斯兰教的政体,后来发展成为多民族的跨国帝国。虽然哈里发作为政治权力的重要性在整个伊斯兰教历史中都在波动,但该机构仍然存在了一千多年。哈里发的正式办公室通常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傀儡,从 632 年穆罕默德去世到 1924 年奥斯曼哈里发被正式解散,哈里发的正式办公室一直存在。在中世纪时期,三个主要的哈里发相互继承:拉希顿哈里发(632 –661)、倭马亚哈里发 (661–750) 和阿拔斯哈里发 (750–1517)。在第四个大哈里发时期,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从 1517 年开始宣称拥有哈里发的权威,并维持逊尼派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其他一些穆斯林国家,几乎所有的世袭君主制,例如在马穆鲁克苏丹国(开罗)和阿尤布王朝保护下的阿拔斯哈里发,都声称是哈里发。第一任哈里发是阿布伯克尔,最后一位哈里发是阿卜杜勒梅吉德二世。
第一个哈里发,Rāshidun 哈里发,在穆罕默德于 632 年去世后立即继位。四位 Rāshidun 哈里发是通过协商选出的,这是一个社区协商的过程,有些人认为这是伊斯兰民主的早期形式。第四任哈里发阿里,与前三任不同,与穆罕默德(Banu Hāshim)来自同一个氏族,被什叶派穆斯林认为是继穆罕默德之后的第一位合法哈里发和伊玛目。阿里在第一次Fitnā(656-661)期间统治,这是阿里的支持者与来自Banu Umayya的被暗杀的前哈里发奥斯曼的支持者以及埃及的叛乱分子之间的内战;战争导致倭马亚哈里发在 661 年由穆阿维叶一世建立。
第二个哈里发,倭马亚哈里发,由倭马亚·伊本·阿卜杜勒·沙姆斯的麦加氏族巴努·乌麦亚统治。哈里发继续阿拉伯征服,将高加索、河中、信德、马格里布和伊比利亚半岛(安达卢斯)纳入穆斯林世界。哈里发对其领土内的基督徒有相当程度的接纳,因为他们人数众多,尤其是在叙利亚地区。继 746 年至 750 年的阿拔斯革命(主要源于非阿拉伯穆斯林剥夺公民权)之后,阿拔斯哈里发于 750 年成立。
第三个哈里发,阿巴斯哈里发,由穆罕默德的曾祖父哈希姆(Hāshim)通过穆罕默德的叔叔阿巴斯统治的麦加王朝的阿巴斯王朝统治。哈里发曼苏尔于 762 年建立了第二个首都巴格达,在被称为伊斯兰黄金时代的时期,巴格达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科学、文化和艺术中心,整个领土也是如此。从 10 世纪开始,阿拔斯王朝的统治范围仅限于巴格达周边地区,并出现了几次外国势力的占领。 1258 年,蒙古帝国洗劫巴格达,结束了阿拔斯王朝对巴格达的统治,但 1261 年埃及的马穆鲁克人在开罗重新建立了阿拔斯王朝的哈里发。尽管缺乏政治权力,但阿拔斯王朝继续在宗教事务上拥有权威,直到 1517 年奥斯曼帝国征服埃及马穆鲁克,建立了奥斯曼哈里发国。历史上存在的其他一些国家自称哈里发国,包括萨拉丁统治时期的阿尤布哈里发(1174-1193),东北非的伊斯玛仪法蒂玛哈里发(909-1171),伊比利亚科尔多瓦的倭马亚哈里发(929-1031),摩洛哥的柏柏尔阿尔莫哈德哈里发(1121-1269) )、现今尼日利亚北部的富拉索科托哈里发国(1804-1903 年),以及 2010 年代的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
伊斯兰教的逊尼派分支规定,作为 Ummah(伊斯兰世界)的领袖,哈里发是一个选定或选举产生的职位。然而,什叶派伊斯兰教的追随者相信伊玛目而不是哈里发,也就是说,哈里发应该是真主从 Ahl al-Bayt(“家族之家”,穆罕默德的直系后裔)中选择的伊玛目。